張貼日期: 2021-03-04 14:32:02 點閱:292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3月4日府教體字第1100073227號函辦理。
二、110年2月17日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8次工作會議決定,自2月25日起彰化、雲林、南投及高雄供水地區調整水情燈號為減壓供水的黃燈,除由自來水事業實施離峰及夜間減壓供水外,同時由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帶頭節水,停止使用自來水供應噴水池、澆灌、沖洗外牆及水溝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,本府亦已開放水資源回收中心(污水處理廠)提供放流水作為次級用水使用,請各校配合辦理,以達節水成效。
三、配合防疫需要,防疫洗手等衛生所需用水不受限制,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事項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