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1-14 16:22:33 點閱:254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0.1.14 府教社字第1100000234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教育部96年5月3人(二)字第0960046905C號令: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【詳如附件】,係以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,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,成績優良者為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對象;本(110)年度資深優良教師,年資採計至110年7月31日止,年資須連續,中斷者重新起算。
三、初步審查本校服務滿10、20、30、40年之教師名單如下:
1、30年資深優良教師:姚信福組長1人。
2、20年資深優良教師:黃盈禎老師1人。
以上如有漏列或錯誤,煩請告知人事室補正。
四、上列同仁請繳交兩吋半身光面證件照片1張及30字內得獎感言於1月18日中午前送交人事室彙辦。謝謝配合!